云登协字(2018)第 7 号
关于发布新版登山证与
“云南省登山证书管理办法(修改版)”的
通 知
各地户外组织与相关单位:
为推动我省登山户外运动事业的健康、规范、可持续发展,促进我省规范、安全的开展登山探险活动,减少事故的发生。本会在2016年首次发布“云南省登山证书管理办法”的基础上,总结了2年实践,近期做了局部修改(附后),同时特别设计与印制了新版登山证书(式样附后),新版证书不仅美观而且增加了一些特殊印制工艺。该办法在2018年4月21日二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上通过,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。请相关单位认真按此办法执行,尤其是组织攀登海拔3000米高山之前应当向本会报备(不收费,报备表附后),提交相关资料。长期开展登山活动的本会团体会员单位,可以申请登山认证与代办业务。老版证书决定在2018年5月31日后停止使用,伪造本会证书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登山报备与证书办理联系方式如下:
经办人:太文敏 联系电话:13888082301, 微信号与手机号相同。
收件邮箱:527230529@qq.com 投诉与监督电话:13708717915
相关申报资料、报备表等均可在本会网站(www.ynoutdoor.org)下载,也可以在本会会员QQ群(群号53279173)中下载。
特此通告,请相互转告为盼!
2018年4月25日
云南省登山证书管理办法
(2018年修订版)
随着我省登山运动的快速发展,为见证每位登山者的重要时刻,激励登山者勇攀高峰,本会分别在2009年与2016年以云登协字2009第1号、第2号文件发布了通知,现重新修订本办法,以全面规范登山报备、证书办理,规定如下:
第一条、 办理范围与基本原则:
1、 仅颁发给攀登云南省境内山峰的所有登山者;
2、 本证书只颁发给攀登海拔3000米以上山峰的登山人士;
3、登山人士与团队使用本省山峰的名称、高度,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正式公布的名称、高度为准。
第二条、 申请办法:
1、 登山者须在登山队伍出发前3个工作日向本会办公室报备(报备表附后);
2、 登山活动结束后,应在一个月内向本会提交《云南省登山证明书申请表》(附后),由本会办公室核实情况后颁发登山证书。
3、 登山证书申请资料:
(1)证明本人在登顶或到达海拔高度的图片(取景中须有背景和参照物),登顶未登峰还须提供360度连片照片与海拔高度的相关取证材料。
(2)提交《云南省登山证明书申请表》应填写登顶及攀登过程概述,登顶、登高人员名单等信息。以上资料需由组织单位盖章或参与人员集体签字。
第三条:证书类型与说明
为丰富登山活动项目,区别不同见证,鼓励多种形式的登山探险活动,本会特制定三类证书:
1、 云南省登山证:适用于攀登海拔3000米以上山峰的登顶与登高;
2、 云南山岳翻越证书:适用于我省著名山岳的徒步转山、翻越之用,包括梅里雪山转山、高黎贡山翻越、哈巴雪山等山岳的徒步翻越。
3、 特定活动证书:为重要活动、赛事或与相关单位特别设计订制的专用证书。
以上证书有些可以同时办理。已有“昆明十峰登山证书”(昆明登协颁发)中攀登轿子山、雪岭、马鬃岭等山峰的,可以直接申请办理省登山证书。
第四条:办证费与其他说明:
1、 登山证书工本费:100元/份。其他证书80元/份。没有提前报备的加收50%的费用。
2、 本会对申请人的登山活动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另外,不接受已经由当地政府明令不允许攀登山峰的相关申请。
3、本会将授权符合条件的在册团体会员单位直接认证资格(仍然需要向本会提前报备),即经过授权人认证的即可免提交证明材料,直接申请办理。
4、登山证书由本会盖公章、法人代表或秘书长签名为有效证书。否则为无效证书。每份证书有唯一编号。
5、对于伪造本会证书的,本会将追究法律责任并通报各界。
6、本会将年度复核或年度期间抽查团体会员单位的办证执行情况,如违反相关规定,将取消登山证书认证与代办的资格。
7、本办法在2018年4月21日第二届第四次理事会上通过,自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。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本会。本会将制订实施细则同期执行。
2018年4月26日
(登山报备表/报名表到“在线服务”栏下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