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省登山报备与证书办理
实 施 细 则
根据本会章程与2018年4月21日通过的“云南省登山证书管理办法(修订版)”(云登协字2018第7号)相关规定,为完善相关细节,特制订本细则:
第一条、 关于登山报备说明:
1、 依据国家登山管理相关规定,需要由当地政府审批才可登山的,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,本会协助符合条件的组织单位申请办理。
2、 登山报备仅仅是在本会登记、备案的预报手续,报备信息将与本会山地救援委等救援机构共享信息,对于已报备的将建议救援机构给予救援支持。
3、 攀登与翻越海拔3000米以上山峰、或者攀登3000米以下未开发的原始山峰应当报备。对于海拔超过3000米,但已经是山地旅游景区的,可以不报备但应当遵守景区相关规定。
4、 登山报备应当按照规定的“登山报备表”真实填写相关内容,本会不做信息真伪的审核。报备人对提交的报备资料真实性与登山活动的安全负全责。本会可以向报备人出具报备证明。
5、 登山报备者直接将报备资料发到本会指定邮箱后,应当主动联系本会确认收到与否。本会对于报备信息资料负责保密。报备均不收费。
6、 本会在册的会员单位,仍然要办理报备,仅免提交单位证件资料。对于规范管理执行得好的会员单位,本会将作为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的评比指标之一。
第二条、 登山与登高认证说明:
1、登山活动的实际攀登海拔与登顶与否是非常严肃的事,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可弄虚作假,包括登山的时间、山峰属性(主峰还是卫峰)。一经发现报备单位或被授权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将不再接受该单位与个人的登山报备。
2、所有报备的登山活动,如有意外事故发生的必须提交完备的事故报告(表格在本会网站下载),才可办理登山证书。
3、本会将授权经过本会培训合格的高山向导、高山协作,本会指派的登山联络官、技术员等直接的登山认证资格。
4、公示说明:本会拟在本会官方网站上开辟登山信息公示区,定期公示办理过登山证的人员登山信息(登山者姓名、山峰名称,完成高度、时间,证书编号)。以便相关人士与单位查阅、查证。
第三条:证书办理说明:
1、 本会的第二版(2018年版)登山证明书为特殊纸张印制,并且有UV与红色烫金处理。
2、 所有证书均在本会打印后颁发,特殊情况可委托会员单位临时直接打印或手写办理。一般是中英文同时打印,也可以只打印中文。外国人只打印英文。
3、 如果因为本会打印出错或提交单位的原因造成的信息错误,本会将在收到错误证书后补办。由出错人或单位承担证书工本费(20元/份),邮费自理。
4、 本会的所有证书未经过批准不得加盖其他单位的公章。组织单位负责人可以在下部位置签名见证。
5、 经过认证的在册会员单位本会将给予办证优惠。
6、 证书编号说明:普通登山证书按年度排序号为自然编号,即18-0002,即2018年第2号。特别公益活动(免费的)前有一个G。翻越证书前有一个F。特别订制证书前有一个T。
7、 本会办证经办与收费是分人负责,经办人不得直接收取办证费,收费人待收到费用后通知经办人颁发证书。收费帐号为本会对公帐号。交费人需要采取微信、个人银行卡、现金交费的,收费人必须开具收据。
第四条:其他说明:
1、本细则释权归云南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,欢迎相关单位与个人对于本会办证工作给予监督。可以直接向本会秘书长、会长与监事会等负责人提出。
2、本细则在2018年4月26日本会常务理事会(群)上通过后正式试行。
2018年4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