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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:云南省登山证书管理办法
作者:admin 时间:2020-08-18 点击:4415[ ]

云南省登山证书管理办法

(2108年修订版)

   随着我省登山运动的快速发展,为见证每位登山者的重要时刻,激励登山者勇攀高峰,本会分别在2009年与2016年以(云登协字20091)\20162号文件发布了通知,现重新修订本办法,以全面规范登山相关证书的办理,规定如下:

第一条、办理范围与基本原则:

1、仅颁发给攀登云南省境内山峰的登山者;

2、所有本省和外地来云南的登山人士均可申请办理;

3、本证书只颁发给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的登山人士;

4、登山人士与团队使用本省山峰的名称、高度,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正式公布的名称、高度为准。

第二条、申请办法:

1、登山者须在登山队伍出发前6个工作日向本会办公室报备;

2、登山活动结束后,登山团队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本会提交书面报告,包括登山活动结果和登山过程中的意外情况等。由本会办公室根据报告情况颁发登高或登顶证书。

3、登山证书申请资料:申请登山证书需提供以下资料:

(1)登顶或到达高度的图片(取景中须有背景和对照物),登顶未登峰还须提供360度连片照片与海拔高度的相关取证材料。

(2)填写《云南省登山证明书申请表》,填写登顶及攀登过程概述,登顶、登高人员名单等信息。以上资料需组织单位(或承办单位)盖章或参与人员集体签字。

第三条:证书类型与说明

为丰富登山活动项目,区别不同见证,进一步打造我省“云南五岳”文化,鼓励多种形式的登山探险活动,本会特制定四类证书:

1、云南省登山证:适用于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的登顶与登高;

2、云南五岳登山证书:仅适用于攀登轿子山、苍山、无量山、高黎贡山、玉龙雪山五座云南古滇“五岳”。

3、云南山岳翻越证书:适用于我省著名山岳的徒步转山、翻越之用,包括梅里雪山转山、高黎贡山(南、北斋公房)翻越、哈巴雪山等山岳的徒步翻越。

4、特定活动证书:为重要活动、赛事或与相关单位特别设计订制的专用证书。

以上证书有些可以同时办理。已有“昆明十峰登山证书”(昆明登协颁发的)中攀登轿子山、雪岭、马鬃岭山峰的,可以直接申请办理省登山证书。

第四条:办证费与其他说明:

1、登山证书工本费:100/份。其他证书80/份。没有提前报备的加收50%的费用。

2、本会对申请人与单位登山活动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另外,不接受已经由当地政府明令不允许攀登山峰的相关申请。

3、本会将授权符合条件的本会在册团体会员单位、个别持证高山向导直接认证资格,即经过授权人认证的即可免提交证明材料,直接申请办理。

4、登山证书由法人代表或秘书长签名为有效证书。原未经本届法人代表或秘书长签名的证书均为无效证书。

5、对于伪造本会证书的,本会将追究法律责任并且通报各界。

6、本会将年度审核或年度期间抽查团体会员单位的办证执行情况,如违反相关规定,将给予暂停或取消登山证书认证与代办的资格。

7、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云南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。本办法在2018421日本会第二届第四次理事会上通过后正式执行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年42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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